凌云看着滚在脚边沾了泥巴的馒头,伸手就把那熊孩子也给拽下车来,丢进妇人的怀里,捡起馒头,直接塞进那熊孩子的嘴里,数落道,“糟蹋粮食,这是还没有饿透气是吧!”
难民看着那半个馒头眼珠子都已经快红了,他们逃难而来,多少天没有看见这样雪白的大馒头了,还有人这样糟蹋。
瞬间对这破衣烂衫的母子有了很深的反感,其中有人小声嘀咕,“这两人骗人的吧,前两天我见过他们,一家三口根本没有马车,更没有这一车货物。”
凌云耳聪目明,声音很低的一句话,叫她听了一个清楚。
她脸上带着明显的怒意,质问道,“你说这是你家主人的马车那我问你,你家主人何方人士,姓甚名谁,这货要交到什么地方?收货人是何人?车上装的是什么东西!”
女人明显的慌了,这些刚刚自己都没有提前想好,只是看到路边有个马车,就带着儿子坐上来也没见有人驱赶,看见馒头就吃了起来,翻找半天也没能看到车里面装的是什么货物。
更别说那莫须有的主家和收货人,一时嘴巴开开合合,嗯嗯啊啊半天就是说不出一个字。
这时候人群后面有个男人的声音传来,恶声恶气的好像挺不好惹,“我们犯得着告诉你吗?你算个什么东西!老子说着马车是我的,就是老子的,小子你还不赶紧给我滚,别等老子用拳头教训你!”
妇人一见自家男人回来了,马上就硬气起来,和那小胖子一人一句地开口闭口叫,“你赶紧滚,别想打我们马车的主意!”
这就是说不过,看凌云一个年少小书生肚子一个人没有帮手,生了霸占的心思。
逃难这么久,能有辆马车代步,还有一车的东西,光那匹毛光水滑的马就能卖不少银子,去了人生地不熟的安远城,他们一家三口也不用发愁要露宿荒野了!
那男人长得贼眉鼠眼,凌云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是个混不吝,死不讲理,臭混混一类的东西,当下指着车身上的花纹说道,“也不打听打听,这是安远城富商沈家的标志,沈家的马车,县老爷的货,你们这几个胆大包天的也敢动!”
那男人果然很混,拍着胸口哈哈一笑,“不敢?就凭你个小白脸我有什么不敢的?这荒郊野外,扒光你了看看你是不是比个娘们还细嫩也不是没可能。”
凌云真的生气了,不管说这话时他当自己是男是女,都已经越过了她忍耐的底线,朝马车车厢边走了一步,凌云冷声道,“那我就叫你知道知道,饭可以乱想吃,话不可以乱说的道理,也见识下车上还有什么?”
说着就把抢衙役的那把佩刀拽了出来,没有出鞘。
刚出门准备远行,她还不想见血这么不吉利。
这佩刀一出,不管你认不认字,都能看出,这佩刀正是衙门里的官差所用的,刀鞘上有一个雕刻在圆圈内的差字,敢用这个的也就只有衙役,那都是官府的人。
那男人眼看着,到手的鸭子要飞,不管三七二十一已经抡起了沙包大的拳头,准备以武力压制性的取胜,不过他们都低估了凌云这副弱鸡的模样会反抗。
一矮身子,躲开了找面部而来的拳头,凌云用刀鞘一头,照着这男人的小肚子就是一捅,强烈的痛感叫男人弯下腰,海拔上凌云终于没有了劣势。
现在换她反击了,同样是照着腮帮子,凌云用刀鞘直接甩上去,啪,啪的一声脆响,一片红印子被甩在男人的脸颊上,很快就浮现出一个差字的红痕。
妇人怕了,拖着还想上马车抢剩下馒头的小胖子就钻进人群里,这男人也终于正视事实,这个小瘦小子自己打不过,要吃亏!